古代汉语(文言文)中,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标点符号。书写时文字连贯无间,读者需凭语感、常识和对文体的理解自行断句。虽然有些辅助记号但这些并非规范化的标点系统。这样有时会出现歧义、造成对文章字句的误解。例如清人赵恬养《增订解人颐新集》中“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一句就有7种解释方法。
最早将西式标点符号用于中文书面材料的是19世纪来华的西方传教士。他们创办的报纸和宗教刊物(如《教会新报》《遐迩贯珍》)中尝试使用英文标点来帮助中文读者理解。
严复翻译了大量西方著作,如《天演论》(赫胥黎原著),虽未广泛使用现代标点,但他的翻译风格推动了文体变革。他在部分作品中使用了圈点、引号等符号,算是过渡性人物。
第一个引入标点符号是清朝的外交官张德彝。张德彝是京师同文馆的第一届英语专业毕业生,年仅19岁,于1866年陪同斌椿出使欧洲,见识了欧洲报刊后引入了标点。在其撰写的《欧美环游记》中先行实践,尝试使用“。”(句号)、“、”(顿号/逗号)、引号、括号等符号,用以模仿西文结构。尽管不规范、不系统,但这种实践极具开创意义。比如他写到:
“夫西洋人出门,多用马车(一如吾国之轿),而罕有步行者。”
其中“( )”括号的使用,极为罕见;这是受到英文括号的直接影响。
而把标点制度真正引入现代汉语体系的关键人物是梁启超。他是第一个系统性地在中文文章中使用西式标点的人。他在《新民丛报》(1902年创刊于日本横滨)中大量使用句号、逗号、问号、引号等,提高了白话文的可读性与逻辑性,借助标点让读者更易理解文章结构。梁的文章通过报刊广泛传播、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再往后,胡适在白话文运动中积极主张“文从字顺”,提倡使用标点。认为标点是现代语言表达不可缺的工具。
陈独秀在主编或撰写的白话文刊物中(如《新青年》),逐步普及标点符号的使用。
鲁迅的《狂人日记》(1918)被认为是第一篇正式使用现代标点的白话小说。
1919年11月29日,马裕藻、朱希祖、钱玄同、刘复、周作人、胡适等人联名提出《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上海商务印书馆1919年2月出版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是用白话和新式标点写作的第一部“新书”。1920年,在陈独秀、胡适等人的支持下,在上海经营一家小出版社的汪原标点、分段并出版《水浒传》,这是中国首次使用标点符号出版古典书籍。标点符号的使用,对汉语白话文的推广使用起了很大的作用。
到1920年代教科书、报刊普遍接受和使用标点符号。
1920年2月2日,中华民国教育部以《教育部训令第五三号》“令京师学务局、各教育厅、各高师校:据国语统一筹备会函送新式标点符号全案请予颁行等因前来查原案内容远仿古昔之成规近采世界之通则足资文字上辨析义蕴辅助理解之用合亟检同印刷原案 册令行该局厅校查照酌量分配转发所属学校俾备采用此令。
1951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公布《标点符号用法》,9月26日全文刊登在《人民日报》。
1987年4月,中华民国教育部再颁布《重订标点符号手册》。
1996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5834-1995 标点符号用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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