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汉族女性缠足陋习延绵千年

 


其实用陋习来形容缠足已经算很宽容了。缠足是对女性身心健康极其残忍的一种摧残,简直令人发指的变态。缠足约起源于北宋,盛行于明清,一直到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才下令禁止缠足,最后一起可查询的缠足发生在1957年。为什么这样残忍变态的陋习能在号称中华儒家礼教文明的大地延绵千年?



缠足对女性的摧残我是有亲身体会的,我的外婆出生在清末,不幸也没能逃脱缠足的命运,那时的女性几乎全部都缠足,如果没有缠根本不能嫁出去。“大红灯笼高高挂”里洗脚的镜头出现的不是小脚,完全不符合当时的社会背景。


小时后看到脱下袜子后的小脚对我的震撼是巨大的,外婆也经常和我讲起缠足的巨大痛苦。缠足是从4–7岁开始,正是骨骼发育期,脚趾被硬压弯折到脚掌下,骨骼畸形。足弓被强行折断,脚背隆起,脚掌缩短成“三寸金莲”。裹脚布要越缠越紧,每天换绑时都伴随撕裂般的疼痛。有的女孩因痛苦难忍而晕厥。裹脚过程中还会因为脚趾甲倒长、嵌入肉里,引起脓肿。伤口易化脓、腐烂,常有臭味。有些女子因败血症、破伤风而死亡。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4-7岁左右,便要开始缠足。缠足的工作,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仆实行。缠足时,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并用长布包裹,用针线缝住。《夜雨秋灯录》称:“人间最惨的事,莫如女子缠足声,主之督婢,鸨之叱雏,惨尤甚焉。”

正式缠足通常在秋天进行,因为渐渐转凉的天气这可以减轻缠足所带的痛苦。缠足的第一个阶段称试缠。缠足前需预备好各种用具,如缠足布、棉花、针线等。接受缠足的女孩先坐在椅上,双脚用热水洗净,置于膝头,趁脚还温热,将大拇指外的其他四趾,向脚底扳曲,且在趾间缝边,洒上明矾粉,使皮肤收敛,缚紧后,亦可防止发炎与化脓。接着,以八呎至十呎长的缠足布紧缠,再用针线密密缝合固定。最后套上一双尖头布鞋,第一个阶段便告一段落。

然后便进入试紧这一阶段。这是最难熬的阶段,费时约半年,也就是加强紧缚的阶段。这时要把脚每三天拆开一次,经消毒后,得将四个弯曲的脚趾(大拇趾除外),再用力压向脚心内侧,每一次都要把脚趾多用力脚心压下一些,且要求少女下床走动,走动全身重量皆压在内弯的八个趾头,和用力扭伤的关节,易长鸡眼、发热、红肿。白天即痛得寸步难行,夜晚双脚闷在被子里,在又痛又热情况下,更是难受。有时,因消毒不小心抓破皮,导致一片血肉糢糊。这段日子得持续至肿消,趾头已近乎自然弯近脚底,脚型裹尖,才可进行下一阶段。

第三阶段为紧缠,要将整个脚掌的脚骨,用力扭折,使其成为弯弓拱状。在这个阶段中,脚部的肌肉己慢慢萎缩,脚背坏死的皮肤开始脱落,一段时间的出血、化脓、溃烂,压脚下的足趾废掉,严重时小脚趾会因溃烂而脱落。

最后一个阶段是裹弯,费时约半年左右。这阶段就是让脚背高高隆起呈弓型,脚底则深深凹入,缠完后洼口,可达四厘米深,俗称“折腰”,状似拱桥。期间不仅要用缠脚布、小鞋束缚其足,还要用竹箸象打石膏一样固定。这样便能成为一双“弓足”了。



成年后,步行困难,每走一步都颤巍巍i的,不用说跑了,长时间行走都不行。腿部、脊柱因长期不正常受力,常引发关节炎、腰背病。年老时容易跌倒,行动更加艰难。在西部,妇女们的脚都裹得像蹄子一样小;北方的劳动妇女因为脚下站不稳,只能跪在厚厚的黑土地上劳作。

缠足带给妇女的是 童年即开始的身体折磨、成年后的行动受限、婚姻中的被动依附、老年时的病痛困扰。它是一种典型的、以审美与礼教名义对女性身体进行的长期压迫。

值得思考的是缠足的恶习只是汉族特有,满族妇女并不缠足,满族自女真以来是骑射民族,女子常骑马、劳动,缠足会严重影响活动,因此不实行。入关后,满清统治者明令禁止满族妇女缠。蒙古族也完全不缠足。


“三寸金莲”所穿的弓鞋

缠足的恶习的根源是礼教与女性地位的低下。儒家礼教强调“内外有别”,男主外、女主内,女子以“静、顺、柔”为美德。一夫多妻制下缠足正好限制了女子行动,使她们更难外出、参与公共生活,符合“男尊女卑”的社会秩序。“女子无才便是德”,强调贞静、守节。小脚不便行走,被视为贞洁、守家、不乱跑的象征。换句话说,缠足成为礼教的物化工具:通过身体束缚来实现对女性的道德约束。



传统的中国文化竟然以缠足为美,宋代以后,文人士大夫推崇纤弱之美。“三寸金莲”被赋予诗意化的赞美,如“莲步生香”。小脚被视为“男子征服女性”的象征。裹脚不仅仅是美学,而是男性凝视下的身体控制。对中国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赞美女性脚美的名词。而四寸之内被称为“银莲”,大于四寸者则称为“铁莲”,可见崇尚小脚的程度。这样的审美观何等变态。相比之下,伊斯兰教女性戴头巾面纱要文明太多了。

汉族的礼教之所以孕育并维系了缠足,是因为它把女性的身体束缚与“贞静、顺从”的道德要求结合在一起,既满足了男性的审美与权力需要,又服务于社会秩序和婚姻制度。

所以,缠足不是礼教的“例外”,而是它在女性身体上最极端、最残酷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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